食品生产许可证
※基本介绍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▅》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〓第十四☆次会议于2015年4月24日修订通过,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。在《食品安全法》第〓三十五条 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。从事食品生产↘、食品销售、餐饮服务,应当依法取得许可。但是,销售食用农产品,不需要→取得许可。
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▲品药品监督管理∏部门应当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●行政许可法》的规定,审核申请人※提交的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要求的相关资料,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↙进行现〓场核查;对符合规定条件的,准予许可;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,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第一百二十二『条 违反本法规定,未取得食↓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︼活动,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,由县级以上人民》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【品、食品添▅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、设备、原料等物品;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╱万元的,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;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,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→倍以下罚款。